1月23日,苍溪县应急管理局对某乡镇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暗访暗查时,发现该店所在建筑二楼有人员居住痕迹。
“我们在二楼检查时,发现你在房间,且房间内有生活痕迹,你是否在此居住?”执法人员现场对廖某进行询问,“我平时在重庆居住,1月21日回来后就在二楼居住了,过完春节我就又去重庆居住了,我居住的时间很短,应该不会有啥事”廖某回答道。
“2020年1月25日,正好是农历正月初一,重庆市荣昌区某烟花爆竹零售店发生燃爆,造成2人死亡;2019年2月5日,正好也是农历正月初一,柳州市融安县某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便利店发生燃爆,造成5人死亡……”执法人员对零售店负责人和二楼居住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消除其侥幸心理。
现场,执法人员对该店负责人下发了《现场处置措施》要求其立即将店内烟花爆竹退回批发公司,消除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下一步,苍溪县应急管理局将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相关规定,对该店依法处置。(刘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