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陕西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暨第五届“十大法治人物”发布仪式在西安举行。
发布仪式上播放了“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事迹短片,现场揭晓了陕西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和第五届“十大法治人物”。
“陕西出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地方性法规守护三秦红色印记”、“诉源治理绘制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枫’景”、“跨区划检察守护三秦绿水青山”、“陕西构建‘六全’体系共筑全民禁毒防线”、“创新河流法治保护新模式护航渭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枫桥式’税务局建设打造涉税费争议调解样板间”、“‘深化党建引领、法融网格、共治共享’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满堂川镇‘说事堂’巧解群众‘心’疙瘩”、“‘4321’工作法搭建群众家门口的调解平台”、“陕西设立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等10个事件被评为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
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崇皇派出所二级警长王平,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浩公,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白明瑛,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李万强,陕西省汉中监狱第十七监区党支部书记李传俊,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宋健,西安工业大学副教授金博,西安市莲湖区桃园路街道劳动一坊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主任周建玲,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倪楠,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蒋杨久等10名同志被评为第五届“十大法治人物”。
据悉,陕西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暨第五届“十大法治人物”选树宣传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逐级申报、资格审查、网络投票、评审评定等环节,最终从92件事件、122名人物中确定了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和第五届“十大法治人物”名单。省委依法治省办号召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以法治人物为榜样,尊崇法治、践行法治,积极投身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建设,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贡献力量。(张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