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媒体报道的“术中未发现肿瘤仍切除老人器官”一事,2月29日深夜,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发布《关于张某华女士医疗事件的情况说明》。

《说明》中提到,患者家属称医院“强摘其母亲5个健康器官”,言辞不实。同时也提到,诊疗过程存在不足,将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和诊疗服务流程。法院判决后,医院按照法院判决结果,支付全额赔偿款。

全文如下:

此前报道

2023年11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患者家属62万余元。

法院的判决书显示,2018年8月,77岁的张玉华因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体检时发现胆囊结石入院治疗,后经检查,被诊断为“胰腺恶性肿瘤可能性大”,进行全胰切除和脾切除手术。术后两月余,张玉华因肝功能严重衰竭等,经抢救无效后去世。

张玉华的女儿称,母亲去世后她去打印病历才发现,无论是手术前的检查还是手术中的病理检测结果,都没有发现母亲的胰腺有肿块或病灶。

来源:央广网综合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微信公众号、新闻坊等

编辑:李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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