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试图丰富服务项目、拓宽增收渠道,这是好事,但前提是要保障游客的切身利益。否则,割韭菜终究是“一锤子”买卖,能不能成还不好说,更别提长久了。

景区强制消费大伙也许都听说过

下面这件事你踩过“坑”吗?

近日,有网友发视频称

河北省武安市东太行景区玻璃栈道处

景区工作人员在玻璃栈道

途中拍摄游客照片

并在出口处

将洗好的照片挂在一旁展示

表示付费购买即可带走本人照片

不想让自己的游客照挂在景区

只好花10块钱买走了

有媒体联系上该游客

该游客表示

“玻璃栈道很长

我在途中被一位工作人员拍下来了

当时我也不知道她是工作人员

她也没示意拍照

结果我走到玻璃栈道出口的时候

发现自己的照片

已经被洗好挂在一旁了

还有十几张其他游客的单人照。”

该游客表示

自己并未在附近看见

有拍摄相关的告示牌

该游客称

“我不想让自己的游客照挂在景区

于是花10块钱买走了

虽然当时工作人员说会销毁照片

但我无法得知后续是否真的会销毁

而且销毁方式是怎样的?

是撕毁、粉碎

还是直接扔掉?”

该游客表示

销毁照片也会让

自己心里有些不舒服

游客表示

自己并不想给景区造成困扰

只是希望景区

在这项业务上有些改进

景区:

拍摄人员也无法挨个提醒

记者致电东太行景区游客中心

工作人员表示

“玻璃栈道确实有拍摄游客照的业务

属外包业务

工作人员也都身着工装

在出口处会挂有游客照片

但不是强制消费。”

对于照片的处理方式

该工作人员表示

“如果游客想要购买

只能购买自己的照片

不能购买他人的照片

对于游客没有购买的照片

我们会每天统一

集中在一起销毁掉。”

对于游客未发现告示牌

拍摄人员未提醒游客一事

该负责人表示

“在玻璃栈道入口处

我们贴有告示牌

有时候游客较多

没有注意到牌子

拍摄人员也无法挨个提醒

或是提醒了之后

游客在聊天 没听见。”

负责人称

后续计划在拍摄人员旁

加立一块告示牌

并在口头上向游客加强示意

景区的拍照项目并非个例

今年五月

有网友反映

自己和朋友

到武汉野生动物王国游玩时

在园区内看到

“凭票送钥匙扣免费领照片”摊位

经询问确认后

摊位人员表示

可在游玩结束后

免费领取钥匙扣及照片

随后该网友在照片领取处

发现自己孩子的放大版照片

并被工作人员告知

“钥匙扣照片太小

可花费30元购买大照片。”

该网友拒绝并质疑

其私自处理打印照片进行售卖

网友开启疯狂吐槽模式

好多景区都这样!

网友纷纷表示:

侵犯肖像权了!

拍摄游客照片进行售卖的行为

究竟算不算侵权?

此前有媒体联系过律师

律师表示

如果景区未经游客同意

即对其拍照并进行售卖

则侵犯了游客的肖像权

涉嫌违法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九百九十一条的规定

肖像权是人格权的一种

受到法律保护

未经肖像权人也就是游客的同意

景区不得制作、使用

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更不能对外售卖

自然人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

有权要求停止损害

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割韭菜终究是“一锤子”买卖

未经游客同意

景区就给游客拍照

这本身就不礼貌

还涉嫌侵犯游客的肖像权

对游客来说,买下照片

总觉得被“坑”了

不买的话

难免担心照片的去处

景区称“不买就销毁”

这是真的吗?

即便真的如此

也不代表私自拍照是对的

拍之前

为什么不先征求下游客的意见呢?

景区试图丰富服务项目

拓宽增收渠道

这是好事

但前提是要保障游客的切身利益

否则,割韭菜终究是“一锤子”买卖

能不能成还不好说

更别提长久了

来源:央广网综合潇湘晨报、长江云新闻、网友评论等

本期编辑:程茜、陈锐海

编辑:郭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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