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并给予金融支持。
意见指出,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银行保险机构要切实将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作为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做好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金融支持。
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银行保险机构要在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在科学测算收益的基础上,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提供多样化、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管理,严格尽职调查,审慎评估风险,稳妥有序推进业务发展。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不得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名义搞变通,打“擦边球”,进行监管套利。
各地还将加快出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具体办法,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加强与银行保险机构信息共享等,为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创造良好的条件,形成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合力。
意见要求,把握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需求特点,提供针对性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向改建、改造存量房屋形成非自有产权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贷款,为企业盘活、改建、装修、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支持。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林劲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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