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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炮企业积压了不少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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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找12名负责人签字的复产验收表。本报全媒体记者付强摄
一年要签3次字,一次得“闯”12关,这是今年芦溪县花炮企业复产的真实写照。近几年,遇到节假日等时间节点,芦溪县所有花炮企业常常被要求停产。在通过一系列安全生产验收之后,企业想复产,还得找12名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企业复产要12名负责人签字
10月31日,记者首先来到芦溪县源凤出口花炮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谢国付介绍,从国庆节起,公司就停产了,直到10月24日被通知复产。但在通过安全生产验收之后,一项项签字让他愁眉不展。
在复产验收表上,记者注意到,首先,有关部门要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等55个项目逐一验收,待验收通过后,企业须再找12名负责人签字同意才能复产。这12个签字依次是县烟花爆竹商会验收意见、乡镇驻厂员验收意见、乡镇应急管理所验收意见、乡镇挂点班子成员意见、乡镇党委或政府分管负责人意见、乡镇长意见(盖章)、乡镇党委书记意见(盖章)、县应急管理局法规宣传执法股意见、县应急管理局危险物品监管股验收意见、县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意见、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意见(盖章)、县政府分管领导意见。
“程序太复杂了,为了找表上的干部签字,我们接连跑了几天,直至10月27日才复产。”谢国付称,公司主要业务是对外出口花炮,看似只耽误了几天,却很可能因此赶不上海关验货,错过货船出海,面临逾期交付、合同违约等诸多问题。
萍乡市银天实业有限公司位于芦溪县银河镇。该公司负责人辛波无奈地表示,每次停产后申请复产,企业都要依次找12个部门负责人签字,如果碰到干部出差、外出学习、休假开会等情况,签字进程就“卡”住了,签字就像闯关,一关一关过,少则3至5天,多则10多天才能走完复产程序。直到11月4日,该公司仍未复产。
在萍乡市乾坤花炮有限公司,记者见到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毛文华与都昌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文杰。李文杰说,他与毛文华合作了10多年,每年在此进货约300万元,但今年因萍乡市乾坤花炮有限公司频繁停产,只完成了150万元的订单,导致他不得不另找湖南浏阳的合作商供货。“10月底,见我们迟迟未复产,不少熟练工人和技术员跳槽到萍乡上栗、湖南浏阳等地的花炮厂工作,我们现在正在想办法招人。”毛文华解释。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芦溪县现有11家花炮企业,近几年,遇到节假日等时间节点,企业生产常会被叫停。以今年为例,春节期间(1月26日至2月15日)、7月1日至9月1日(因高温停产)、国庆期间分别停产3次。
复产验收表源于催缴罚款
对此,芦溪县银河镇应急管理所驻厂管理员黄祖君坦言,花炮企业复产要找12名负责人签字,过程确实很复杂,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和负担。实际上,从乡镇层面而言,只有应急管理所会前往企业进行逐项验收,确定其是否符合复产条件。一旦通过了验收,乡镇领导在验收表上签字盖章即可。
分管安全生产的芦溪县芦溪镇党委委员周境木表示,一直以来,芦溪县对安全生产抓得比较严,须由12名负责人签字的表格是由县应急管理局制作的,县应急管理局是业务指导单位,乡镇层面负责抓落实。既然应急主管部门这样要求,乡镇只能照此执行。“当然,我们也希望简化签字流程。”周境木说。
芦溪县应急管理局法规宣传执法股股长喻品祥回应,数年前,部分花炮企业不按时缴纳罚款,局里就想出了要有12名负责人签字的复产验收表。如此一来,花炮企业想复产,都会乖乖交罚款。喻品祥称,如今,花炮企业生产越来越规范,几乎没有企业拖欠罚款,理应简化流程,特别是长期坐在办公室的他,又不去参与厂家复产验收,签这个字没太大必要。
芦溪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曾宏亮则表示,该局是严格按照《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复工安全规定》执行的。记者注意到,《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复工安全规定》明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前,要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地方各级监管部门要严格复产把关,严防企业“带病”复产。然而,相关规定中并未提及需要12名负责人签字方可复产。
与此形成反差的是,萍乡上栗县有228家花炮企业,比芦溪县多得多,但上栗县的花炮企业只要证照齐全,自10月24日起即可自动复产,不需要任何书面审批程序。
层层审批于法无据有损营商环境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颜三忠介绍,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中明确要求,简化复工复产审批和条件,积极推行复工复产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自助办理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复工复产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或告知承诺制。颜三忠表示,层层审批签字盖章,折腾企业到处跑腿,背离了中央“六稳”“六保”和省委关于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要求,有损芦溪县乃至萍乡市的营商环境。这样的工作作风,只会离服务对象越来越远。只有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办事便捷高效,才能让企业暖心爽心,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培育经营主体发展沃土,提升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行政法学专家、江西财经大学教授王柱国认为,依照法律规定,只要花炮企业证照齐全,符合生产要求,就可以自动复工,不用重复审批。芦溪县有关部门对于花炮企业复产要“闯”12关,属私设门槛,于法无据。王柱国还称,眼下,国家正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江西正着力推进“五型”政府建设,强化“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服务理念。层层审批不仅不符合建设“五型”政府的要求,也暴露出个别部门存在形式主义作风。为此,他建议芦溪县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意识,在复产签字审批上依法简化手续,能取消的取消,让企业轻装上阵,推动当地花炮产业高质量发展。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 付 强
芦溪花炮企业复产要“闯”12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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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炮企业积压了不少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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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找12名负责人签字的复产验收表。本报全媒体记者付强摄
一年要签3次字,一次得“闯”12关,这是今年芦溪县花炮企业复产的真实写照。近几年,遇到节假日等时间节点,芦溪县所有花炮企业常常被要求停产。在通过一系列安全生产验收之后,企业想复产,还得找12名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企业复产要12名负责人签字
10月31日,记者首先来到芦溪县源凤出口花炮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谢国付介绍,从国庆节起,公司就停产了,直到10月24日被通知复产。但在通过安全生产验收之后,一项项签字让他愁眉不展。
在复产验收表上,记者注意到,首先,有关部门要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等55个项目逐一验收,待验收通过后,企业须再找12名负责人签字同意才能复产。这12个签字依次是县烟花爆竹商会验收意见、乡镇驻厂员验收意见、乡镇应急管理所验收意见、乡镇挂点班子成员意见、乡镇党委或政府分管负责人意见、乡镇长意见(盖章)、乡镇党委书记意见(盖章)、县应急管理局法规宣传执法股意见、县应急管理局危险物品监管股验收意见、县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意见、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意见(盖章)、县政府分管领导意见。
“程序太复杂了,为了找表上的干部签字,我们接连跑了几天,直至10月27日才复产。”谢国付称,公司主要业务是对外出口花炮,看似只耽误了几天,却很可能因此赶不上海关验货,错过货船出海,面临逾期交付、合同违约等诸多问题。
萍乡市银天实业有限公司位于芦溪县银河镇。该公司负责人辛波无奈地表示,每次停产后申请复产,企业都要依次找12个部门负责人签字,如果碰到干部出差、外出学习、休假开会等情况,签字进程就“卡”住了,签字就像闯关,一关一关过,少则3至5天,多则10多天才能走完复产程序。直到11月4日,该公司仍未复产。
在萍乡市乾坤花炮有限公司,记者见到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毛文华与都昌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文杰。李文杰说,他与毛文华合作了10多年,每年在此进货约300万元,但今年因萍乡市乾坤花炮有限公司频繁停产,只完成了150万元的订单,导致他不得不另找湖南浏阳的合作商供货。“10月底,见我们迟迟未复产,不少熟练工人和技术员跳槽到萍乡上栗、湖南浏阳等地的花炮厂工作,我们现在正在想办法招人。”毛文华解释。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芦溪县现有11家花炮企业,近几年,遇到节假日等时间节点,企业生产常会被叫停。以今年为例,春节期间(1月26日至2月15日)、7月1日至9月1日(因高温停产)、国庆期间分别停产3次。
复产验收表源于催缴罚款
对此,芦溪县银河镇应急管理所驻厂管理员黄祖君坦言,花炮企业复产要找12名负责人签字,过程确实很复杂,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和负担。实际上,从乡镇层面而言,只有应急管理所会前往企业进行逐项验收,确定其是否符合复产条件。一旦通过了验收,乡镇领导在验收表上签字盖章即可。
分管安全生产的芦溪县芦溪镇党委委员周境木表示,一直以来,芦溪县对安全生产抓得比较严,须由12名负责人签字的表格是由县应急管理局制作的,县应急管理局是业务指导单位,乡镇层面负责抓落实。既然应急主管部门这样要求,乡镇只能照此执行。“当然,我们也希望简化签字流程。”周境木说。
芦溪县应急管理局法规宣传执法股股长喻品祥回应,数年前,部分花炮企业不按时缴纳罚款,局里就想出了要有12名负责人签字的复产验收表。如此一来,花炮企业想复产,都会乖乖交罚款。喻品祥称,如今,花炮企业生产越来越规范,几乎没有企业拖欠罚款,理应简化流程,特别是长期坐在办公室的他,又不去参与厂家复产验收,签这个字没太大必要。
芦溪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曾宏亮则表示,该局是严格按照《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复工安全规定》执行的。记者注意到,《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复工安全规定》明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前,要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地方各级监管部门要严格复产把关,严防企业“带病”复产。然而,相关规定中并未提及需要12名负责人签字方可复产。
与此形成反差的是,萍乡上栗县有228家花炮企业,比芦溪县多得多,但上栗县的花炮企业只要证照齐全,自10月24日起即可自动复产,不需要任何书面审批程序。
层层审批于法无据有损营商环境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颜三忠介绍,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中明确要求,简化复工复产审批和条件,积极推行复工复产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自助办理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复工复产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或告知承诺制。颜三忠表示,层层审批签字盖章,折腾企业到处跑腿,背离了中央“六稳”“六保”和省委关于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要求,有损芦溪县乃至萍乡市的营商环境。这样的工作作风,只会离服务对象越来越远。只有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办事便捷高效,才能让企业暖心爽心,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培育经营主体发展沃土,提升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行政法学专家、江西财经大学教授王柱国认为,依照法律规定,只要花炮企业证照齐全,符合生产要求,就可以自动复工,不用重复审批。芦溪县有关部门对于花炮企业复产要“闯”12关,属私设门槛,于法无据。王柱国还称,眼下,国家正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江西正着力推进“五型”政府建设,强化“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服务理念。层层审批不仅不符合建设“五型”政府的要求,也暴露出个别部门存在形式主义作风。为此,他建议芦溪县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意识,在复产签字审批上依法简化手续,能取消的取消,让企业轻装上阵,推动当地花炮产业高质量发展。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 付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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