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支付已成为主流。而电子支付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商家带来了隐患,还被一些不法分子当作牟利的手段。
2020年11月27日7时许,在梅江区城西大道经营商店的店主戴先生因外出送货,便由其儿子小戴临时帮忙看店。这时,一名男子前来跟小戴套近乎、拉家常,表示自己经常到该店购买商品,和戴先生非常熟悉。随后,该男子称自己身上没带现金,但一会去办事需用现金,便提出以微信支付的方式向小戴兑换现金900元。
当小戴把现金拿出来后,该男子表示自己忘带手机,马上回去拿手机再支付。于是,该男子拿了现金便离开了。而小戴也因一时忙于销售商品,且误以为该男子跟父亲真的相熟,便没有太在意,等回过头来,该男子已拿着现金逃之夭夭了。
无独有偶,城西派出所于2021年1月、2月分别接到群众被人以微信零钱兑换现金方式诈骗的警情。
接报后,民警通过调阅案发现场监控视频,并依托智慧新警务平台进行分析研判。经串并案侦查,民警初步锁定了嫌疑人。近日,民警根据掌握线索,在梅江区西区市场一店铺内抓获涉嫌以微信零钱兑换现金方式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温某(男,36岁,梅县区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温某如实供述了其在2020年5月至2021年2月期间,先后4次以微信零钱兑换现金的方式实施诈骗,共得手4700元的犯罪事实。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温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温某专挑以姓氏或名字为店名的商店下手,从套近乎、拉家常中迷惑当事人,称自己跟店家中某一位很熟悉,后提出想用微信零钱兑换现金,得到现金后,犯罪嫌疑人则会以“已转账成功,当事人网络不好尚未收到转账,或自己忘记带手机,回来再支付”等为由让当事人心不设防,再趁当事人忙得不可开交之时,迅速撤离。
警方提醒:不管是不是遇到熟人,在正常交易过程中,均需要认真核实电子支付是否到账,在确定到账后再让顾客离开。如果遇到需要兑换现金的顾客,请先确定电子转账已到账再交现金给对方,无论多忙,都要认真查看每一次电子转账或设置成功到账语音,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编辑:黄振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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