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下如何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沪深交易所和股转中心负责人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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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丨马晓甜
9月4日,第三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通过线上“云论坛”形式举办,本次论坛主题为“落实证券法实施、促进投资者保护”。
上交所阙波:全面清理“口袋政策”和“隐形门槛”
上交所副总经理阙波在发言中指出,新证券法“既是我国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也对长期以来市场和投资者普遍关注的一系列问题作出了及时回应”。
在他看来,创立投资者保护新制度是此次修法的一大亮点。
“新证券法设置了投资者保护专章,在总结我国投保经验基础上,结合市场发展阶段性特征,构建了包括投资者适当性、表决权征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先行赔付等较为系统的投资者保护制度。特别是建立了中国特色的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赋予投保机构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的职能,投资者以‘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方式参与诉讼,维权动力更足,维权成本更低,维权效果也将更好。”阙波表示。
他指出,下一步,上交所一是持续推进科创板注册制改革,加大支持鼓励具有科创属性的新经济企业登陆科创板并通过科创板做优做强,持续推进科创板审核工作提质增效和交易制度创新,加快建立长期投资者制度,为在全市场推行注册制继续积累经验;二是完善交易所自律管理规则体系,全面清理“口袋政策”和“隐形门槛”,进一步提高监管和服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三是密切关注市场风险,加大对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的线索核查力度,加强对信息披露违规、异常交易行为的自律监管,努力营造法治诚信的市场环境;四是加强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有效支持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等投保制度落地实施。
深交所李鸣钟:推进创业板发行上市等基础性制度改革
“新证券法在确立资本市场进入注册制“新时代”的同时,全面加强对投资者全方位全链条的保护,要求市场各方归位尽责,对于共同构建投资者保护生态圈意义深远。”深交所副总经理李鸣钟表示,
他强调称,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第一道防线。新证券法将对资本市场监管理念和监管思维带来全方位的革新,并为交易所做好改革、监管、服务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
李鸣钟认为,注册制改革中“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基本逻辑不仅体现在IPO发行审核环节,更要深化于持续监管环节。信息披露制度是资本市场的“生命线”,是保护投资者的核心制度。新证券法增设专章规范信息披露,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信息披露主体的范围革新,需全方位强化信息披露责任,促使推进精准监管;信息披露标准的全新界定,需进一步丰富简明易懂、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内涵,既要让上市公司减负,还要保证投资者看得清、读得懂;信息披露内容的充实完善,要求鼓励并规范自愿性披露,有效强化信息披露有效性和针对性。
他表示,深交所将深入贯彻落实新证券法,推动投资者保护制度安排落地。平稳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统筹创业板改革长远目标和试点阶段性特征,兼顾存量市场特点和新增企业情况,一体推进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础性制度改革,切实做好交易所层面相关业务规则及配套安排的起草制定、修订完善工作,筑牢夯实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各项基础制度。
“坚持‘透明搞改革’,做到审核标准、审核时间、审核状态、审核结果全链条公开透明。坚持‘合力搞改革’,联合市场各方力量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运行、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服务创新创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李鸣钟说道。
全国股转公司徐明:优化新三板挂牌准入条件
谈到与原证券法的不同之处,全国股转公司总经理徐明指出,修订前的证券法从当时的资本市场实际出发,更多地强调监管本位,重点规定各方参与主体的义务和责任安排,而对投资者权利等内容则着墨较少,导致法律中权利和义务配置相对失衡。
他表示,新证券法在进一步简政放权、实行公开发行注册制的同时,对投资者的知情权、表决权、收益权、求偿权等进行了全面规定。比如:允许投资者保护机构等主体征集股东权利,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帮助中小投资者提高话语权、积极表达利益诉求;强调上市公司应当依照章程分配现金股利,保障股东的资产收益权;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自己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持股比例和期限不受公司法限制,也有利于中小股东权利的保障。
“这些安排,都体现了对投资者权利的重视和保障,体现了从监管本位到投资者权利本位的理念转变。”他说道
徐明称,证券法修订前,新三板市场所依据的仅仅是行政法规,法律地位不足,对违法违规追究责任的法律依据并不充分,投资者保护力度不够。新证券法的出台,对新三板市场进行了规定,为新三板市场的投资者保护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证,意义重大。
他指出,对于新三板市场的投资者保护而言,一方面要继续加强诚信建设。要就诚信建设出台专门规则,并在挂牌准入、市场分层、股票发行等多个领域加强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运用,把诚信建设进一步做深做实,引导挂牌公司诚信经营、不说假话、不做假账,做到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回报投资者;另一方面要继续完善法治环境。以完备的法律制度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基础制度建设,通过制定《新三板市场监督管理条例》等基本制度,明确新证券法中没有规定的挂牌公司发行、挂牌交易、收购等基础制度安排,做好投资者保护的法律制度供给。
徐明还透露,下一步,新三板将从以下四方面着手提升挂牌公司质量:一是优化挂牌准入条件。吸引优质企业挂牌,通过把好市场入口关提升挂牌公司质量;二是分类施策、科学监管。以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差异化信息披露体系,同时以公司治理新规落地为契机,督促公司严格落实公司治理和内控要求,切实做到真实透明、治理规范、内控有效,并积极回报投资者;三是健全摘牌机制。推动摘牌细则出台,及时出清未披露定期报告、丧失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违法等的公司,并在摘牌过程中对投资者的利益诉求予以重点考虑和关注;四是加大违法违规处置。坚决打击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破坏公平交易原则等各类侵犯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捍卫法制尊严,维护规则权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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