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小区空置房交纳20%物业费,必须满足物价部门规定的两个前提条件
Ao物业君
2020-03-3110:28
来源:2020-03-31 00:23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河北日报讯:近日,一篇《2020年“物业新规”之下,无人居住的房子,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的文章刷爆微信朋友圈,市区的业主看完这篇文章后,纷纷来电咨询“我家房子长期闲置,物业却催我们支付全额物业费,这到底合不合理?咱们石家庄市有无物业费打折的相关规定?”
市民投诉:空置房被物业要求全额交纳物业费
王女士在长安区有一套长期空置的商品房,她在收楼时预交了第一年的物业费,“交房后我进行了简单装修后,因工作调动去了外地,这套房子就闲置起来。物业也曾催我交纳这几年的物业费,我感觉全额补交不合理。”
昨日,王女士看了这篇题为《2020年“物业新规”之下,无人居住的房子,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的文章后向市物价主管部门进行了咨询:“文章中称只要物业公司对于公共物业管理提供正常维护等服务,无论房子有无住人,业主都应当交纳物业费,不能以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付。但对于闲置的房子,不少地区可以根据当地的规定,与物业协商相应的折扣,打折幅度从5-9折不等,也能省下不少钱。不知咱石家庄有没有类似的规定?”
无独有偶,市民张先生在新华区有一套二手房,曾对外出租,后由于种种原因,房子空置了半年时间,“最近我打算寻找新租户,物业催我补交6个月的全额物业费。可我记得咱们石家庄市有规定,空置房只需交纳20%的物业费。”
就此事,记者3月29日分别联系了这两个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均解释:“虽然业主房子空置,但是物业提供的服务并未因此减少,因此空置房也要全额交纳物业费。”
物业企业:对执行《条例》相关空置房规定存在异议
记者获悉,早在2010年3月,石家庄市重新修改的《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连续3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20%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业主空置房子的起止时间,应当事先和事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办理相关手续。”
记者调查发现,执行起该《条例》中空置房收取20%物业费的规定时,省城不少小区物业却对此态度怠慢。从《条例》出台至今,本报就不断接到涉及多个小区业主的投诉电话,即便是一些尚未装修的毛坯房,也被收取全额物业费,这让业主们感到很无奈,根本无法接受。
有物业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解释说:“无论业主住不住,物业提供的日常服务不会随之减少。20%不够维持空置房管理成本,业主已无形中享受到物业为这套房产提供的服务。”另有物业负责人表示:“《条例》中对空置房标准没有明确界定,如果已装修好的房子,只是偶尔回来看一下,这算不算空置?”
物业协会:空置房业主应当按规定交纳物业费
《物权法》明文规定业主对于小区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即业主可以放弃居住使用的权利,但不得以此为理由放弃对共有部分承担的法定义务。
石家庄市物业协会会长刘明就住宅小区空置房物业费交纳问题明确表示,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部分,如电梯、绿化、水泵等,进行维护和管理,不管小区入住率为多少,都要保质保量提供服务,换句话说,不论业主房屋是否空置,业主的财产仍在小区,物业若已经按服务合同对业主财产提供服务,业主就应当交纳物业费。
物价部门:空置房交纳20%物业费有两个条件
记者从市物价主管部门获悉,目前有关空置房物业费收费依据,只有《条例》中第37条规定的空置房缴纳20%的物业费,暂无其他标准。不过,该条款实现有两个前提条件:
1、空置时间要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2、空置时间要事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部门人员表示,如果业主符合这两个条件,与物业产生交费纠纷的,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举报。若双方就空置房界定标准产生争议的,则需要由住建部门或房管部门进行界定。
各地空置房物业费都怎么收?
1、陕西: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从验收或业主报告物业服务企业,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自即日起,其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物业服务费。另外,无锡、扬州、南京、杭州、苏州的空置房物业费也以70%收取。
2、湖北:武汉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70%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
3、四川:《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空置房必须全额交纳物业费。原标题:《石家庄一业主空置房被要求交全额物业费 物价部门:交纳20%物业费有两个条件》图片来自网络;图文无关;燕赵晚报,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河北日报。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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