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怎样分割?看计算公式!
当婚姻失去了爱情,一拍就两散。面对共同努力获得的财产,两人都心有不甘,
所以离婚时一起还贷的房子要怎么分?
2007年风和日丽的一天小方(女)与小胡(男)步入婚姻的殿堂小方在婚前以支付首付12.28万贷款18万买下了两人的婚房,房产证上只写了小方的名字,但结婚数年后,两人因生活习惯不同最终选择分开,对于这套房产分割问题无法协商一致诉至法院,对于这套房产该怎么分割呢?
看看法院是怎么判的?
事实如下:小方当时在银行的贷款借款期从2006年12月15日至2015年4月29日需还贷本息共计225419.554元(本金180000元,利息45419元)婚后 双方共同还贷本息203360.55元案件审理过程,两人一致同意房产按现值58万元的价格进行分割。
法院最终判决:准许小方与小胡离婚。综合考虑双方情况,判决房产归小胡所有,小胡应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小方支付房产分割赔偿款410640元,小方应于判决生效十日内配合小胡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重点!这钱是怎么算出来的呢?
像本案例这样,婚前一方出资支付首付款,按揭贷款购置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在婚姻结束时分割方法,这套计算公式,值得保存!
☀第一,确认几个数值,a=首付款金额,b=按揭贷款金额,c=贷款利息,d=离婚时房产价值(可由双方协商确认,或由专业机构评估定价),e=夫妻共同还贷本息金额(可在贷款银行中查询记录)。
☀第二,计算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占房价款的比例y=e÷(a+b+c)。
☀第三,计算找补金额z。 若房屋归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则z=d×y÷2。若房屋归非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则z=d-d×y÷2。
以上述案例为例,具体结果如下:
结合到本例中,a=首付款金额=122800元,b=按揭贷款金额=180000元,
c=贷款利息=45419元,d=离婚时房产价值=580000元,e=夫妻共同还贷本息金额=203360.55元。
y=e÷(a+b+c)=203360.55÷(122800+180000+45419)=58.4%。
若房产归小方所有,则小方找补小胡的数额为:z=d×y÷2=169360元;
若房产归小胡所有,则小胡找补小方的数额为:z=d-d×y÷2=410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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