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上建板房,还被当成接待室出租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杰
“如果它是违建,就尽快拆除;如果不是,就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最近,小区楼门前的一处板房,让卓越时代广场业主张先生很纠结——这处板房不仅占用公共停车位,还被一家房产公司当成接待室。
板房占了四个车位,还被当成商品房出租
14日,记者来到位于浆水泉路中段的卓越时代广场。正冲着小区门口,便是2号楼。而冲着2号楼的出入口,便是张先生等业主所说的板房。
2号楼的西面是一排停车位,而该板房便建在了该处停车位的北面。板房为木质结构,其南墙紧挨着2号楼楼前的公共停车位。板房共有两个门,均已上锁,无人应答,两扇窗户也都拉上了窗帘;而在板房的后墙根处,尚留存一块“公寓出租”的广告招牌,见证了该处的曾经用途。
“一开始建在车位上,是为了方便我们业主递交房产等材料,大伙儿也没啥意见。”张先生称,两年前,因卓越时代小区的房屋质量问题,该处板房一直被用作小区业主们的维权办公室。
然而,令张先生等业主疑惑的是,随着问题的解决,该处板房非但没被拆除,而且还被一家房屋租赁公司当做前台用于营业。公益性质的维权办公室就这样变成了用于盈利的商品出租房,张先生等业主颇为不满,“这算怎么回事?”
“前段时间还营业,最近关门了。”相对于板房的用途,业主陈女士更关心的是,建在停车位上的板房能不能拆除,恢复该处的原本用途,“车位很紧张,晚上回来找不到地方停”。
相关部门将去现场查看,占用公共区域须业主同意
“小区车多位少,原先公共停车区域就不够用,一排板房占了四个停车位。张先生坦言,自打该处板房被用来出租营业,自己曾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但是始终无果。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表示,是否属于违章建筑,首先要查询小区建设之初的规划图,如果规划中没有简易房,则私建板房属于违章建筑,必须依法拆除。
对此,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工作人员将会前往现场查看该处板房,以判断其是否属于违建,届时再将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需要进行核实。”就此事,卓越时代广场的一名物业管理工作人员表示,该问题还需要向上级请示了解,然后进一步处理。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李友震律师表示,小区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区域,如果要改建,需要事先征得大多数业主同意。“即便该处板房不属于违建,但板房用作盈利,也同样需要征得大多数业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