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解答!揭阳房屋确权登记,这几种问题你也许遇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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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四位领导做客直播间
就近期尤为热门的“房屋确权登记”问题
为群众解疑答惑
在节目直播过程中
一共接听市民热线电话5个
下面就问题答复情况公布如下:
01
固话尾号:8185方先生来电反映的问题
房屋不动产未登记需要哪些手续?
答复的情况:您好方先生,您说的房屋是哪方面房屋,方先生说是宅基地的房屋,有契证。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提供自己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等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向普宁市自然资源局申请登记。
02
手机尾号0690吴先生反映的问题
揭东曲溪人,村里有地,在上面建了房子的,房子大约六、七十年代建设的,没有发生改扩建等情况,没有办证,想问能否确权以及要怎么确权?
答复的情况:吴先生,您好!您反映房子是六、七十年代就建好并在使用的,且没有发生改扩建等情况,根据省市有关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政策,在1982年2月13日《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建成且至今未扩建的,宅基地使用权无合法的来源材料,地上房屋已经竣工的,无论是否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由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并公告15个工作日无异议,经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后,按照宅基地实际使用面积和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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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手机尾号0123吴女士反映的问题
本人在村里有两间厝地,其中1间老厝,解放前建的,由我公传给我爸,我爸传给我,另1间后来村分配我的,有手续。听说一户只能登记一间,想问是否真的只能登记一间呢?
答复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吴女士在村里有两间厝地,按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村级组织成员或本村村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导致拥有多套宅基地的,与“一户一宅”原则不冲突。您这两处宅基地一宗是解放前建的,一宗是有批准手续的,可以分别申请登记,可以到所在地村级组织,填写登记申请书,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房产证等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村镇(庄)规划审批手续等,经权属审核权属合法、界址清楚和面积准确且公告无异议,按照程序办理确权登记,并由自然资源部门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04
手机尾号4526罗女士反映的问题
我在1990年前后在村取得一间宅基地,地上已建房屋,有办证,后来到外地发展并将户口迁往深圳落户,现在我的房子和地能否办理确权登记?
答复的情况:按规定,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的主体为宅基地所在地的村级组织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该村级组织认定的,也可按规定申请登记发证:(一)本村原村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因婚姻、就业、投靠等原因将户口迁出的;(二)非本村村民因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和批准使用宅基地建房的;(三)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村级组织成员或本村村民、非本级组织成员或非本村村民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四)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在1999年1月1日前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且权属未发生变化的。罗女士这种情况属于第四种,可以按程序到所在地村级组织申请登记并提供有关资料。
05
手机尾号2820王先生反映的问题
乡里有田地在种,种得收成不好,想把田地改成鱼池,但是乡里说不行,想问怎么不行。
答复的情况:王先生,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明确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因此,不能擅自在田地(基本农田)上挖塘养鱼。
宅基地确权登记关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揭阳市曾发布通告
明确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
将于2020年12月31日基本结束
因此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
符合条件但还未办理确权登记的要抓紧时间
来源:魅力广播、揭阳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