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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猫馆”有什么门槛?新《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表决通过
各种室内动物园、“撸猫馆”
有了哪些法定的经营门槛?
今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给出了答案。
《条例》实施16年迎来大修
现行《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2006年通过并施行。《条例》实施至今,对维护本市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市民身体健康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本市动物防疫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需在制度层面予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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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层面,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防疫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和监管体系等都作出重大调整。本市于今年启动《条例》的全面修订工作,一方面确保《条例》与上位法保持统一和衔接,构建更为健全的动物防疫体系,另一方面也解决动物防疫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疫病监测能力有待加强、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建设有所滞后等风险隐患,提升动物疫病整体防控能力。同时,针对家养宠物的免疫和管控,室内动物园、“撸猫馆”等新兴业态的监管等新问题,《条例》结合本市动物防疫工作实践需求和有益经验,也在制度层面予以回应。
针对城市需求创新防控制度
修订后的《条例》共三十七条,针对上海超大型城市动物防疫工作的特点和需求作出规范。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介绍,修订后的《条例》完善了管理体制,夯实责任体系。一是构建市、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乡镇、街道组织防控,居、村委会给予协助的管理体制。二是明确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为动物防疫行政主管部门,并结合中心城区未设立农业农村部门的实际情况,规定由区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相应的动物防疫管理职责;三是明晰动物疫病防控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确定和具体职责。四是强化动物饲养、屠宰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等主体的防疫责任。
犬只强制狂犬免疫
鼓励猫实施狂犬免疫
《条例》明确建立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制度,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制定实施动物疫病监测计划,鼓励开展动物防疫技术创新和常见、多发动物疫病兽药研制。加强疫病源头治理,支持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严格落实动物饲养、屠宰等相关场所开办、运营的防疫条件和要求,逐步推进饲养猫狂犬病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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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条例》明确本市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区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方便接种的原则设置狂犬病免疫点。狂犬病免疫点应当与动物诊疗区域有物理隔离,相对独立。狂犬病免疫点对犬只实施免疫接种,应当建立免疫档案,记录相关信息,出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统一制式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凭狂犬病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养犬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鼓励对饲养的猫实施狂犬病免疫,具体要求参照犬只的有关规定执行。
探索“撸猫馆”等
新兴业态防疫管理
近年来,撸猫馆、室内动物园非常受市民们喜欢,与此同时动物的防疫工作也成为了新兴业态防疫管理中的难点。
为此,《条例》明确在商场等公共场所开设室内动物展示及互动体验场馆,提供观赏、接触、投喂动物等经营服务,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其中涉及受保护野生动物的,还应当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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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动物展示及互动体验场馆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取得相关动物的检疫证明或者进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确保饲养动物的区域与其他区域相对独立,并根据动物的规模和种类,配备必要的专业防疫人员、设施设备和药物耗材,对动物采取免疫、检测—、消毒、驱虫、隔离、防逃逸等有效防疫措施,避免动物传播疫病。行政许可证、动物检疫证明等材料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行政许可证、动物检疫证明等材料进行核实。
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各区加强对宠物诊疗机构和室内动物展示及互动体验场馆的监管,做好狂犬病免疫点布局和流浪犬猫管理,构建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关系。
记者 | 陈颖婷
编辑 | 张旭凡
原标题:《“撸猫馆”有什么门槛?新《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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