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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会泽法院启动“护丰收”农产品地理标志司法保护活动
9月23日,在会泽“丰收节”活动热烈进行之际,会泽县人民法院在会泽会堂组织开展“珠源品牌”地理标志司法保护暨“护丰收”会泽县农产品地理标志司法保护活动启动仪式。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骆建才参加活动并讲话。会泽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陆平致辞。
启动仪式上,会泽县知识产权局介绍了会泽县地理标志持有及保护情况。会泽县农业农村局水果站对会泽县盐水软籽石榴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作解读。
会泽盐水软籽石榴、会泽乐业辣椒商标持有人与相关企业签订了地理标志商标许可使用协议。获准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识的2家企业作了产品原产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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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法院与集中管辖曲靖市辖区范围内100万标的以下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案件的麒麟区法院以及会泽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共同签署了《会泽县地理标志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
依托独特的气候地理条件,会泽县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山区生态农业,积极培育了盐水石榴、乐业辣椒、待补草莓、火红黑山羊等特色农产品,目前拥有4个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曲靖市拥有农产品地理标志最多的县。在会泽特色农业蓬勃发展的同时,市场上冒用地理标志、损害品牌形象和市场声誉的案例屡屡发生。
“地理标志表明商品来源,起着识别商品的作用,与商品的质量和信誉关系密切。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做特做强地方特色农产品,对促进百姓增收致富、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骆建才参加活动时指出。“要充分凝聚会泽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合力,大力提升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推动特色农产品逐步向特色产业转型,不断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
“只注重地理标志产品的前期申报、注册、认定还不够,要想使会泽农产品地理标志发挥真正的经济效益,实现更加长远的价值,更应注重地理标志商标的司法保护作用。”曲靖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陈铭军对地理标志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案例作了宣讲和解读,通过典型案例分析了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的地理标志侵权表现形式,并就如何加强会泽县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提出意见建议。
会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陆平表示,会泽法院将以本次活动为开端,在会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方面牵头搭建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充分凝聚政府职能部门、法院、行业协会和企业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思想共识和行动合力,助力“会泽品牌”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幅提升,推动高原特色产品变优质商品、走向广阔市场。
曲靖中院、会泽县法院、麒麟区法院、会泽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会泽县25个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会泽县农产品行业协会和部分农产品种植、生产、销售企业负责人参加启动仪式。
原标题:《【优化营商环境】会泽法院启动“护丰收”农产品地理标志司法保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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