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掏鸟窝被判10年,你怎么看?
最近这样一起新闻引发众多网友的关注,90后小闫,原本是郑州一所职业学院的在校大学生,去年七月和朋友在老家掏了个鸟窝,却没想到捅破了一个“马蜂窝”。被以涉嫌犯非法收购、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等,小闫和他的朋友小王分别被判刑 10 年半和 10 年,并处罚款,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在家没事掏鸟窝,卖鸟挣了钱
2014年7月,小闫在家乡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的小山村过暑假。7月14日,小闫和朋友小王发现自家大门外有一个鸟窝。于是二人拿梯子攀爬上去掏了一窝小鸟共12只。饲养过程中逃跑一只,死亡一只。
后来,小闫将鸟的照片上传到朋友圈和QQ群,就有网友与他取得联系,说愿意购买小鸟。小闫以800元7只的价格卖给郑州一个买鸟人,280元2只的价格卖给洛阳一个买鸟人,还有一只卖给了辉县的一个小伙子。
再次掏鸟引来森林警察
7月27日二人又发现一个鸟窝,又掏了4只鸟。不过这4只鸟刚到小闫家就引来了辉县市森林公安局。第二天二人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日二人被逮捕。
去年11月28日,新乡市辉县市检察院向辉县市法院提起公诉。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三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原来他们掏的鸟是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今年5月28日,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小闫有期徒刑10年半,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小王有期徒刑10年,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和5000元。贠某因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获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新乡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有网友发表意见称不理解为什么捕猎几只鸟罚这么重的刑,要知道保护珍稀濒危动物的法律一直都有,不过于常见的杀人放火抢劫偷窃等大家都了解明白的不同是,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有这么一回事的,司法部门保护动物的这份良苦用心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有网友就指责当地小题大作,甚至发出了“人不如鸟”的质疑。我们从司法角度来看,掏鸟窝被判 10 年虽然令人感到很惊讶不可思议,不过法律上来说确实是有依据的。
事实上,近年来类似的新闻已多次见诸报端,譬如河南耍猴艺人被判刑、常州一男子抓百只青蛙被起诉、温州一民工抓300只麻雀被刑拘等。那么,何以引发公众广泛关注呢?
应该还是公众的惯性思维在作怪,国家应当加大普法的力度,公民也应当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也有动物保护协会建议,应当普及一些打破公众惯性思维的保护动物常识,告知他们身边有些动物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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